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3-06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及山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通知,现启动我校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实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旨在选拔一流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着眼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拔尖创新人才。项目选派类别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二、申报时间安排

1、国家系统报名时间:2026年3月10日0时至4月1日14时(北京时间)。申请人须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上报名。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34)。

2、校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5日12时。各学院须在此时间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校。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与综合素质,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2、年龄要求: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选拔对象: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本科毕业生,以及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国外符合条件的人员公开选拔。申请时须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及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面向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须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4、外语水平:须满足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之一(如外语专业毕业、相关外语考试成绩达标、曾在国外学习工作满规定时间等),并同时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具体标准详见项目指南。

5、其他要求:还应符合《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四、校内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与学院审核:请各学院积极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申请人须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各学院须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及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评审),并为其出具具有针对性、高质量的《单位推荐意见》。

2、材料提交要求

电子材料:各学院须于2026年3月25日12时前,将每位申请人的《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文件以“学院-学生姓名-推荐意见表”命名)及根据项目要求需由学校统一上传的其他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oia@qut.edu.cn。

纸质材料:同时,请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全套纸质材料(含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加盖学院公章的推荐意见表及所有系统上传材料的复印件),统一递交至国际交流处(黄岛校区综合服务中心405室)。

注意:逾期提交、材料不全或存在明显问题的申请,学校将不予受理和推荐。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研读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山东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准确把握不同类别申请人的选派条件与要求。

2、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程序开展选拔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质量。

3、请各学院及申请人密切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沟通顺畅。

六、联系方式

人:巩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071737

办公地址:黄岛校区 综合服务中心405室

国家留基委网址 https://www.csc.edu.cn


国际交流处研究生处

2026年3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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