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遴选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本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1、选派类型: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申报时间:5月10-21日
3、资助期限:6-24个月
4、资助标准: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申报条件:
(1)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4)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相关要求。
6、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在相应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准备相关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其他信息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12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相关学院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认真做好本学院人选推荐工作,确保人选质量。
(二)请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21日前将申请人选纸质材料送至综合服务楼405房间,具体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的申请表(个人填报系统后打印并签字);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见附件)
3、推荐意见表(盖学院公章)
推荐意见要求:包括被推荐人员近五年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思想政治品德与身心健康状况;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学院对申请人出国研修的目标要求;回国后对被推荐人的使用计划(500字以内);
4、所有上传报名系统的材料纸质版。
同时将学院推荐意见表word版及所有上传系统的材料电子版发至我处邮箱:oia@qut.edu.cn,逾期或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5071107
国际交流处
研究生处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