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申请办法细则

2008-07-10


申请办法

1. 政府交流:根据政府间双边交流协议办理。

2. 校际交流:根据学校间交流协议办理。

3.个人申请

录取及签证:

1、按要求如实填写《青岛理工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其他所需证明材料,一并寄送留学生办公室。

2、学校收到申请表经审查通过后,向被录取者寄发(或由申请者本人来取)《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

3、被录取者持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再规定的时间内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X"签证或"F"签。

4、到中国驻外使、领馆指定医院按《外国人体格检查》所列项目进行体检。

5、申请人可根据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期限报到,报到时应将各种材料一次性交齐。若因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时,本人应亲自通报国际交流处。

注:

1、所有申请人员均要求身心健康。

2、申请时提供的各类证明必须是中文或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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