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申请条件

2008-07-10


申请条件

1、语言进修

A假期语言进修生:初中在校以上学历。

B短期语言进修生:初中以上或同等学历。

C长期语言进修生:初中以上或同等学历。

2、学位教育

A 本科生(学士):

1 高中以上或同等学历。

2 HSK(汉语水平考试)3级以上。,

3 通过指定的相关考试。

在校的大学生,若出示已修完课程的成绩证明(或公证件),我校将认证其已修完学分,可在我校相关专业继续攻读学位。

B硕士研究生:

1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以上或同等学历。

2 HSK(汉语水平考试)6级以上。

3 通过指定的相关考试。

C博士研究生:

1 硕士学位以上或同等学历。

2 HSK(汉语水平考试)9级以上。

3 通过指定的相关考试。

3、高级进修生

硕士学位以上或同等学历的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

另外,交换学生根据两校协议的相关规定。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身心健康。

2、申请时出具材料应为中文或英文。

3、上述所有材料应真实有效。

申请时间开学时间

种类

申请期限

学习期限

开学时间

假期语言进修

6月30日/12月30日

2周-8周

1月/第二个 星期一

7月 第一个 星期二

短期语言进修

随时受理

3个月以下

随时受理

长期语言进修

2月28日/8月30日

18周-2年

3月/9月

第一个 星期一

本科生

1月20日/7月20日

4年

3月, 9月 初

硕士研究生

1月20日/7月20日

3年

3月, 9月 初

博士研究生

1月20日/7月20日

3年

3月, 9月 初

团体短期留学生申请,随时受理。

申请材料

申请人可直接从青岛理工大学留学生办公室索取或从青岛理工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下载《青岛理工大学外国留学生申请表》。另外所需材料根据申请人申请的学习种类而不同。

1、语言进修生

1、学历证明:本人的最终学历证明原件或在校证明及其复印件。

2、护照复印件。

3、 在华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在华联系人者)

2、学历生

A 本科生(学士):

1、学历证明:本人的最终学历证明或在校证明及其复印件。

2、成绩单:本人最终学历成绩单。

3、相关学科2名副教授以上推荐信。

4、护照复印件。

5、在华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在华联系人者)

6、HSK(汉语水平考试)3级以上成绩证明。

B硕士研究生:

1、学历证明:学士学位证明复印件。

2、成绩单:本人大学成绩单。

3、相关学科2名副教授以上推荐信。

4、护照复印件。

5、在华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在华联系人者)

6、HSK(汉语水平考试)6级以上成绩证明。

C博士研究生:

1、学历证明:硕士学位证明复印件。

2、成绩单:本人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3、相关学科2名副教授以上推荐信。

4、护照复印件。

5、在华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在华联系人者)

6、HSK(汉语水平考试)9级以上成绩证明。

D. 在中国其他正规高校就读的留学生转学到我校时除上述材料以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原学校的离校证明原件(无章无效)。

2、“外国人居留许可”复印件。

※上述所有材料应并附中文或英文译本。

申请人应将上述所列各种类材料与4张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护照用)、《青岛理工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一并寄到青岛理工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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